咨询热线
0519-83502350,18151209980
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请补贴事宜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0-02-18 16:25:53
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取得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和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,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(含 12 个月)以上的就可申领补贴。
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。职工取得初级(五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1000 元;职工取得中级(四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1500 元;职工取得高级(三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2000 元;职工取得技师(二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2500 元;职工取得高级技师(一级)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,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 3000 元;同一职业(工种)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。
申报补贴条件:
1、在考前,符合条件的,可上云平台申报;
2、参加面授培训班,且出勤率达 90%以上;
3、拿到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,补考通过的证书,也可以申报补贴;
4、通过考试取得证书后,符合出勤率的,学员即可申请补贴,补贴直接到学员社保卡账户上。